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
顺序号:11 经济类:11
启动中心村建设 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
提案人:党群组
镇(街)行政区划调整后,如何抓好中心镇建设,加快推进城市化已成为进一步解放生产力,增强综合实力竞争的客观要求,站在统筹城市发展、推动城市化进程的高度看,我认为,中心村建设是中心镇的建设的重要环节,是推进农村发展、解放“三农”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,必须尽快启动中心村建设。
目前,我市有行政村302条,全市农村人口609202人(2003年,按户籍统计)。最近,我市对镇级行政区进行了调整,由16个镇(街)撤并重组为9个镇(街),在新的行政区划配置下,现有的行政村数量、规模、人口、资源、管理等方面已经不适合农村的发展要求,不适应城市化的发展需要。
1、行政村规模小、分布散。我市500人以下的行政村有7条,占总数的2.3%;500—1000人以下的行政村有41条,占总数的13.6%;1000—2000人以下的行政村有125条,占总数的41.4%;2000—3000人以下的行政村有83条,占总数的27.5%,政村规模小、分布散,不适合人口和土地的聚集,难于发挥规模效益。
2、土地资源浪费较大。行政村数目多、自然村分布散,特别是北部山区,农民建房如“天女散花”,占用大量土地,而且农民建房多数是“平面扩张型”,而非“向上发展”,土地的空间利用率不高。
3、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少。农村人口规模小,经济不发达,农村设施(道路、通信、电视、卫生等)投入成本高,且使用效益低,农村的生产、生活配套设施较差,农村医疗卫生、社会保障等基本未纳入统筹范围。
4、农村思想意识比较落后。长期以来,我市农村经济以农业生产为主,思想观念也以农耕文化为主,同时,受交通、地理及宗教、房姓、界姓等落后封建思想影响,农民素质普遍低思想观念、生活方式、卫生习惯仍比较落后。
5、出现农村“空心化“。随着城乡差距的拉大,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就业、进厂打工越来越多,不少山村只剩下老人孩子留守,一些家庭甚至全员出动,留下空置的房产和丢荒的农田,出现农村”空心化“现象。这种类型的小山村应该撤并。
办 法:
所谓中心村,它不同于行政村,也不同于现在村委会所在地的村中心,而是严格按规模建设,具备一定规模,具有配套齐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,是本村的公共活动和管理服务中心,并且对周围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辐射带动功能的村。因此,中心村的建设目标是:相对集中、规划设计合理、基础设施配套、居住条件和环境良好的新农村。
(一)规划先行。中心村的规划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,从实际出发,贯彻“以人为本”方针,按照“并自然村、改造空心村、建设中心村”的思路,根据各镇(街)经济和社会发展特点,科学修编中心村和农民新型住宅建设规划。中心村建设总体布局和建设标准可初步设想为:中心村域人口一般达到3000人以上,集居人口占村域总人口的60%以上;镇通中心村公路达到4级标准,集聚区道路硬化率100%,路灯照明、排水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完善,自来水普及率100%;有电电视入户率95%以上、调频广播光缆传输、程控电话进村、移动通讯信号覆盖线路架设规范、绿化覆盖率30%以上;公共服务设施配套,商业、文化、教育、卫生设施齐全。
(二)合理布局。中心村的选点、布点和定点,要综合考虑地理位置、历史习惯、集聚效应、经济基础等因素,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确定。南部镇城市化程度相对较高,人口稠密,可以多设行政村;北部山区镇农村人口较分散,应大力撤并行政村。
(三)设施配套。要重点安排好农民住宅、工农业生产设施和道路、供水、供电、文教、卫生、商贸等基础、公共设施,以满足本村和周边村农民群众的物质、文化生活需要。在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的前提下,根据中心村规划要求,本着一户一宅的原则,通过预留地退包、新增地置换、机动地调整及农户承包地互换等形式,多渠道落实中心村建设用地。
(四)注重特色。要突出和保留农村鲜明的生活气息、氛围,充分利用自然环境、园林绿化、建筑小品、文化古迹等,塑造中心村的环境特色,给以人亲切的自然空间。
(五)突出重点。中心村规划要一步到位,建设要分步实施。中心村建设重点完善好农村新“六网”(道路网、电网、气网、给排水网、信息网和林网),逐步实现农村道路黑色化、用电标准化、村镇燃气化、饮水卫生化、渠系节水化、信息现代化、路渠林带化,缩小城乡差别,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。